电力报装登记流程
(一)客户需提供的资料清单及其要求
客户申请新装或增加用电时,应向供电企业营业窗口提供用电工程项目批准的文件及有关的用电资料,包括用电地点、电力用途、用电性质、用电设备清单、用电负荷、保安电力、用电规划等,并依照供电企业规定的格式如实填写《客户用电报装表》及办理所需手续。
新建受电工程项目在立项阶段,用户应与供电企业联系,就工程供电的可能性、用电容量和供电条件达成意向性协议,方可定址,确定项目。
未按前款规定办理的,供电企业有权拒绝受理其用电申请。
如因供电企业供电能力不足或政府规定限制的用电项目,供电企业可通知用户暂缓办理。
低压供电的用户应提供:负荷组成和用电设备清单。
1.居民需提供的资料:
①用电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②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③业主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④客户用电报装表(适用于新装、增容、减容)
⑤用电地点房产证明(原件、复印件)(或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施工许可证》,或当地街道办同意申请的证明)
2.个体工商户、企业法人需提供的资料:
①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②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③客户用电报装表(适用于新装、增容、减容)
④用电地点房产证明(原件、复印件)、(或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施工许可证》,或当地街道办同意申请的证明)
⑤工商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国税税务登记证(原件、复印件) (对个体工商户不用提供机构代码证)
3.国家机构、事业单位社团组织需提供的资料:
①机构代码证(原件、复印件)
②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③客户用电报装表(适用于新装、增容、减容)
④用电地点房产证明(原件、复印件)( 或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施工许可证》,或当地街道办同意申请的证明)
(二)有关电力报装方面的法规、技术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供电营业规则》、《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中国南方电网城市配电网技术导则》、《湖北省城市中低压配电网规划设计及用户供电技术导则》。
确定电力报装供电方案
(一)确定供电方案的基本原则
供电企业对申请用电的用户提供的供电方式,应从供用电的安全、经济、合理和便于管理出发,依据国家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电网的规划、用电需求以及当地供电条件等因素,进行技术经济比较,与用户协商确定。
(二)确定供电方案的相关指引
1.客户可自主选择设计、施工及设备材料供应单位;
2.根据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关于严格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市场准入的通知》(电监资质[2006]45号)的要求,用电方应将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业务交于具备资质证并在其许可证许可范围从业的企业进行施工。具备相关资质的电力施工单位可参见中国电力信息公开网https://url.alibaba.com/r/aHR0cDovL3d3dy4xMjM5OC5nb3YuY24=《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持证企业名单。
签订电力报装供用电合同
装表送电前客户与当地供电部门应签订《供用电合同》。客户需提供以下证件到当地供电部门签订《供用电合同》:
1.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银行代收电费合同书。